《降低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现答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的制定情况
(一)确定定价方案。根据市人民政府第十四届第76次常务会议的要求,按照《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的相关规定,于2016年10月27日上午9点在西苑宾馆6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依据《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文件的规定,在成本测算并充分考虑听证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经我委集体研究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确定了我市城区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定价方案。
(二)核定收费标准。根据2018年10月23日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管理项目推进会的相关要求,依据定价方案,我委核定城区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标准。
二、定价的相关规定
(一)定价基本原则。按照《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应根据城市发展要求,综合考虑资源占用成本、设施建设成本、经营管理成本、市场供求、社会承受能力以及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等因素,按照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地下、室外高于室内、白天高于夜间、中心城区高于周边地区、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非住宅停车高于住宅停车,实行区别定价,有效调节机动车停车位供求关系。
(二)即停即走规定。《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即停即走时间为15分钟。
三、目前采取的措施
(一)推行优惠政策。自2019年7月25日起,市城发集团连续推出了三期“注册赠券、充值赠券”的优惠活动。车主注册“株洲停车”APP并绑定车牌,即送20元停车券,车主充值50和100的整数倍,即送等额停车券,最多赠送500元;已注册充值车主使用“株洲停车”APP自主停车,享受“自主停车、费用减半”的优惠政策。相当于前两小时2.5元/小时,2小时后3元/小时。
(二)执法部门配合。交警部门坚持每日对18条路的违停车辆进行重点巡查,目前停车现状越来越规范,车入车位、车入车库成为大部分车主遵循的主要规则。2019年5月,市城管局人行道违停处罚系统上线,该系统已与交警处罚平台完成对接,将人行道违停处罚纳入了交警平台。
四、下一步主要工作
为了完善收费方案, 8月19日上午9点,在我委五楼会议室组织市财政局等九个部门和部分市政协委员召开了“完善株洲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第一期停车收费座谈会”,根据广大市民反馈意见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提案,结合目前我市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的现状,根据车位使用率和停车位需求情况,拟将第一期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行差别化收费。下一步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批示,对调整的收费方案召开听证会,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工作。株洲市公安局将继续加大整治力度,切实保障道路的有序畅通。
感谢您对发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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