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保局在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的基础上,按照基金管理应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继续实行总额预付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我县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切实保障我县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积极引导我县定点医疗机构合理、有效利用医疗卫生资源,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防范医疗保险基金风险,确保医疗保障制度长期可持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