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延津县人大常委会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动员会。会后,随即召开延津县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于志杰,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余前、朱彬参加会议。
(图为:延津县“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现场 摄像:孙晓东)
(图为:延津县“两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现场 摄像:孙晓东)
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于志杰安排部署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相关工作。最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兴根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三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执法检查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认真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动员会精神,切实担负起优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要依法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做到有法必依;要突出问题导向,营造风清气正、公平高效的政务、市场、法治、人文环境;要强化跟踪监督,确保“两条例”在延津落地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压实工作责任,确保执法检查工作顺利开展。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强化宣传,认真做好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为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向好,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2021年8月23日